身心醫學科-精神病患用藥注意事項護理指導
精神病患用藥注意事項藥物分成那幾類:
1. 抗精神病藥:作用:穩定煩躁情緒、治療幻聽減少被害或是關係妄想。常見藥物:理思必妥(risperdol)、金普薩 (zyprexa)、首利安(solian)、大塚安立復(abilify)、可致律(clozaril)
2. 鎮靜劑:作用:減少煩悶的心情、改善不安減少焦躁。常見藥物:安靜(Ativan)、心康樂(inderal)、 利福全(rivotril)、易舒(era)、思樂康(seroquel)
3. 抗憂鬱劑:作用:改善低落心情、增加生活動力減少自殺想法。常見藥物:百憂解(Prozac)、樂復得(zoloft)、 樂活優(remeron)
4. 情緒穩定劑:作用:讓高昂的情緒可以穩定、維持個案功能。常見藥物:帝拔癲(Depakine), 癲通(tegretol), 鋰鹽(lithium), 妥汰(topamax)
5. 安眠藥 :作用:促進入睡、改善睡眠品質。常見藥物:羅眠樂(Rohyponol)、一粒眠(limin) 、使蒂諾斯(stinox)、宜眠安(imovane)、悠樂丁(eurodine)
藥物常見問題
Q:使用抗精神病藥物出現副作用時如何處理?如何將藥物副作用降至最低?
A:臨床處理方法包括:
(1)與醫師討論降低藥物使用劑量
(2)換成副作用少的藥物
(3)使用解副作用藥物,例如病患出現手抖或坐立不安時,可給心康樂(inderal);抱怨手腳僵硬不靈活時,可給阿丹(artane) 或安得寧錠(akinetone,biperiden)。
(4)等待病人產生耐受性。
Q:藥物吃太久是否會影響身體?療效是否會愈來愈低?
A:1.遵從醫囑使用時,對人體不會有太大影響。
2.擅自減少或停藥,身體對藥物的反應會比規則性服藥者來得差。
3.多次復發後,可能需再提高藥物劑量需要再增加才可控制症狀。
Q:病患病情穩定後,須再服藥多久才可停藥?
A:1.若病情穩定者,可在醫師評估下每 3-6 個月逐漸減少劑量,直至最低有效劑量為止。
2.須與醫師討論,謹慎評估再決定停藥。
目前精神科藥物科技日新月異,病患不必像過去受副作用困擾痛苦一輩子, 因此,一定要依照醫師開立的處方,不可自行調藥,並與醫師保持聯繫,有 藥物問題應提出討論解決,才能保有良好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