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出院服務
- 身心科病房會客原則,請參閱行政公告網頁。
- 本院門禁管制時間:晚間22:00~翌日06:00,請由急診進出,並主動出示陪病證。
- 醫院屬公共環境,為保障大家安全及權益,請共同遵守下列規定:
1.不吵鬧、喧嘩,以免影響其他病患休息。
2.不使用電器用品,以防災害。
3.不可抽煙、喝酒、嚼食檳榔。
4.不可從事其他不法之行為,如聚賭、吸毒。
5.小心使用醫院物品,若有損壞需照價賠償。
6.住院中請妥善保管個人財務,以免遺失。
7.為維護病房整潔,請將衣物及棉被收於衣櫃中及陪客床下櫃。 - 為響應環保,本院不提供免洗餐具,請自備碗筷或至一樓靜思書軒購買
住院手續相關需知
1.應備文件及證件
住院登記卡、健保IC卡、身分證或戶口名簿、重大傷病卡(紙卡),優免證明(殘障手冊、特約機關就醫證明 … 等)
- 辦理地點:感恩樓一樓 住出院中心
- 連絡電話: 04-36060666轉4085、4086、4087
- 連絡傳真電話: 04-36065702
2.個人攜帶物品
個人盥洗用具、換洗衣物,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本院不提供陪伴者棉被,敬請自備或可自感恩樓地下一樓維康租借。
3.住院手續流程
請住院病人依住院中心約定報到時間,親臨住院中心辦理住院手續,櫃台人員將協助住院病人填寫『住院同意書』並說明住院期間所需注意事項;後續安排志工人員陪伴病人完成入院前檢查項目,最後於病房報到完成入院手續。

4.收費標準
- 病房費差額:
以健保身分入住健保保險病房者,免付病房費差額。
若以健保身分入住非健保保險病房者,每日需負擔病房費差額:特等套房-A $7500元、特等套房-B $6300元、特等套房-C $5000元、單人房 $3500元、雙人房 $2000元。
病房費之計算:凡住院之日,不論何時入住均做一日論計;出院之日,當日之病房費則不計費。
- 伙食費:
本院提供素食餐,以餐計算,普通餐70元,治療餐85元。 - 健保部分負擔計算比率:
- 重大傷病、分娩、榮民眷、低收入戶、職傷、三歲以下兒童等可免住院部分負擔。
-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以下項目健保不予給付:
1.依其他法令應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2.預防接種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3.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殖技術、變性手術。
4.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5.指定醫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
6.血液。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不在此限。
7.人體試驗。
8.日間住院。但精神病照護,不在此限。
9.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病房費差額。
10.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
11.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拐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
12.其他由保險人擬訂,經健保會審議,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 - 若您無力負擔醫療費用,可向本院社會服務室洽詢相關之醫療補助事宜。
- 病人住院期間各項費用每週結算一次,病人接到繳款單後,請於三日內至住出院中心或各樓層A區護理站出院櫃台繳付。
5.請假規則
-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法規定,保險對象住院後,不得擅自離院。因特殊事故必須離院者,應徵求診治醫師同意並於病歷上載明原因及請假時數後,始得請假外出;未請假即離院者,視同自動出院。
- 每次請假不超過 4 小時,一週不超過 2 次;晚間不得外宿,防疫期間禁止請假外出。
6.其他收費說明
本院所提供全民健保不給付之醫療服務項目,均會事先告知病人,並獲得書面同意。但緊急情況為治療所必須者,無法事先告知病人或其家屬,不在此限。
- 尋求社會支援
若您無力負擔醫療費用,可向本院社會服務室洽詢。 - 住院期間費用繳費規定
病人住院期間各項費用每七日結算一次,病人接到繳款單後,可至感恩一樓住出院中心預繳費用;自費或健保不給付病人醫療費用收費標準,依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辦理。
7.其他服務
本院為增加您住院期間之生活品質,提供下列之附屬設施及服務,歡迎您多加利用:
- 地下一樓美食街
- 靜思書軒(一樓)
- 便利商店
- 用具出租:出租輪椅
- 病人看護服務:(請至各護理站洽詢)
離院手續相關需知
1.出院辦理流程
護理人員會通知您辦理出院手續並將出院許可證交給您,請家屬至感恩一樓住出院中心繳費,繳回陪病證,並於急診藥局領取帶藥後,即完成出院手續。

- 辦理出院當日,請於中午12:00前辦妥出院手續離院,以利有需要之病人能及早入院接受治療。
- 本院接受信用卡及現金繳款。
2.轉院手續處理
本院因限於設備及專長,無法確定病人病因或提供病人完整之治療時,會建議病人轉院,並填具轉診病歷摘要送交病人。但針對危急病人,本院仍先為適當之急救處置,始將病人轉診。
您可以依您的自由意願隨時申請出院。但若醫師認為您病情尚未痊癒不應出院,您仍要求出院,依「醫療法」規定您或您的家屬應簽具「自動出院書」後辦理出院手續。
3.出院衛教
護理人員於病人出院前,將詳細告知病人出院後之自我照顧上注意事項及用藥方式,再由護理同仁告知門診回診或轉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