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內(外)科-頭部外傷護理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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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部外傷病患應儘速送醫檢查,在某些情況下病患可以在家屬之護送下回家休養,但必須注意下列幾點:
一. 頭部受到傷害之後,病人常會有某種程度的嗜睡和暈眩,最好在回家後 24小時內時常探視病人,如發現病人無法喚醒時,應馬上送醫。
二. 頭部受傷後,頭痛是常見的現象,醫師處方的藥物可按時用藥,但不可擅自服用鎮靜劑或麻醉藥,以免掩飾病情惡化。
三. 頭部受到傷害後的 24 小時內,可能有輕微的噁心和嘔吐。因此在這段期間內,最好不要讓病患進食固體食物(最好禁食),如病人清醒且要求吃東西時,可先給予少許湯或其他流體食物,如嘔吐現象持續不斷,則應送醫。
四. 此外如下列情形,則亦應儘速求醫:
1. 嚴重頭痛。
2. 肢體麻痺或癱瘓。
3. 自鼻孔或耳道流出澄清液或血色液體。
4. 發高燒。
5. 兩眼瞳孔不等大。
6. 意識迷亂且行為反常。
7. 痙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