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病人、陪病、探病篩檢規定(111.12.10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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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檢報告:
提供入住當天抗原快篩或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公費)
備註:
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旦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 天(含)以上至 3 個月內,得免除篩檢。請出示紙本或電子隔離通知書。
家用快篩證明:
通知可辦住院當天在家自行採檢
辦理入院時提供快篩陰性拍照畫面(含日期+姓名)
篩檢報告:
提供入住當天抗原快篩陰性證明(公費)
備註:
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旦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 天(含)以上至 3 個月內,得免除篩檢。請出示紙本或電子隔離通知書。
家用快篩證明:
通知可辦住院當天在家自行採檢
辦理入院時提供快篩陰性拍照畫面(含日期+姓名)
項目:
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 1 人為原則。
病人為兒童(12 歲 以下)、老人(65 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特殊必要者(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陪病人數上限為 2 人。
篩檢報告:
提供當天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公費篩檢限1名。
備註:
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旦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 天(含)以上至 3 個月內,得免除篩檢。請出示紙本或電子隔離通知書。
家用快篩證明:
通知可辦住院當天在家自行採檢
辦理入院時提供快篩陰性拍照畫面(含日期+姓名)
項目:
住院病人有條件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限。
但符合下列例外情形之探病時段及訪客人數不在此限:
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
其他特殊原因,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備註:
有下列情形者,儘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如有必要探病時,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後探病:
具有 COVID-19 相關症狀。
自主防疫期間。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提醒!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仍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陪、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陪、探病人員進入醫院務必佩戴口罩及遵循感染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