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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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

什麼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係為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台中慈濟醫院設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由醫師、護理師、社工師協助提供專業諮詢,讓民眾清楚了解在各種醫療情況下,做出符合自己意願的決定,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1.具備條件
完全行為能力:已婚或20歲以上成年人(除了受監護宣告者以外)

2.預約諮商門診
掛號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ACP)

3.進行諮商
參加成員除本人外,需帶至少一位二等親,或醫療委任代理人

4.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簽署預立醫療決定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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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與「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有何不同?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病人自主權利法)  
 適用對象  五種特定臨床狀態
  1. 末期病人
  2. 不可逆轉之昏迷
  3. 永久植物人
  4. 極重度失智
  5. 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

 

  1. 不可逆轉之昏迷
    永久植物人
    極重度失智
    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
    僅限末期病人(植物人等並”非”末期病人)
  2. 病人簽署意願書,但亦可由最近親屬簽署同意書為之(但實務上多由親屬為之)
 

 適用
 範圍

  1.  任何有可能延長病人生命之必要醫療措施: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血液製品、為特定疾病而設之專給予之抗生素等。
  2. 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1. 心肺復甦術
  2. 只能延長瀕死過程的維生醫療

如何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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