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辦法

Taichung Tzu Chi Hospital, 

(一)目的:

配合各大學社會工作課程,提供學生實習機會,印證理論與實務,了解醫務社會工作,培養從事醫務社工的興趣,培育醫務社會工作人才。

(二)實習學生資格:

  1. 國內公私立大學社會工作系(組)三年級升四年級學生。
  2. 研究所學生之實習申請,請來電詢問。
  3. 修畢社工概論、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心理學、醫務社會工作、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4. 對醫務社會工作有興趣及強烈學習動機。
  5. 需參加醫務社工協會所舉辦之實習生職前教育訓練。

(三)收取名額:

請來電詢問本院社會服務室,電話 (04)36060666 轉4153

Image

(四)申請截止日期:

每年1月31日,本院將於截止日一週內通知面試日期,如未接獲通知面試日期電話或簡訊,請主動來電詢問,恕不另行通知。

(五)實習指導費:

2000元/月,如有變動,費用依照本院公告為主。

(六)申請程序:

  1. 各校需函送公文提出申請,並附上暑期實習申請書、本院履歷(下載)、自傳、成績單、實習計畫。
  2. 社服室於申請截止日二週內安排面談、筆試等甄選。
  3. 社服室回覆實習生甄選結果,本院將再發函錄取者學校有關本院實習守則。

(七)實習期間:

八週,每週五天40小時共320小時,另得視情況彈性調整。

(八)實習內容:

  1. 瞭解機構的目標、組織、功能、運作等。
  2. 瞭解社會工作部門的角色、功能、組織、工作內容等。
  3. 醫療知識的認識及了解。
  4. 醫務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技術。
  5. 個案工作流程、觀察及實際接案。
  6. 個案社會心理診斷及會談技巧之學習。
  7. 團體工作之運作。
  8. 社會資源的認識及運用。
  9. 志工之組織及運作。
  10. 社區工作組織及運作。
  11. 個別與團體督導。
  12. 個案討論會、讀書討論會、實習總檢討會。
  13. 記錄及報告。
  14. 自我認識與專業精神。

(九)督導職責:

  1. 安排資深社工為實習總督導及個別督導,每週定期舉行督導會議,以協調督導工作之進行。
  2. 實習前研討社工督導之理論、原理、原則等有關文獻,加強督導教學能力。
  3. 實習前、中、後期間參加學校實習舉行之協調、討論會,加強對學生的了解,解決在實習中所發生的困難。
  4. 協助學生運用所學的理論與技巧在實務工作中。
  5. 協助學生了解醫院及社服室的目標、精神、傳達與執行院方有關之規定,負責學生之行政管理。
  6. 個別督導與團體督導,協助學生處理個案。
  7. 指導學生完成各項報告、閱讀、記錄,加強學生專業之能力。
  8. 負責實習之考核、評價、撰寫評價報告。

(十)考核:

依據評價表評定。包括:實習態度、專業成熟度、專業知識、專業關係建立、專業技術之運用、記錄與報告等項目。

(十一)實習守則:

  1. 遵守社會工作師的工作信條與道德規範。
  2. 遵守院方與部門有關之規章。
  3. 遵守部門的作息時間表,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
  4. 上班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半至五時半。
  5. 每天須準時上下班,如遲到次數太多,除扣除其實習成績外,將通知校方。
  6. 工作需要時,則自動延長工作時間。
  7. 如果有事要請假,須事先報告督導,並經主任同意後方可。
  8. 上班時間不得從事私人活動,如看報或閱讀與工作無關之書刊。
  9. 須穿著本院規定制服及配帶名牌。
  10. 應隨時注意部門之整齊、秩序及安寧。
  11. 所有指定之閱讀及報告,須在一定時間內完成。
  12. 部門之書刊及物品,不得隨意帶出辦公室,除非事先徵得督導之同意,所有借閱之書刊,物品於實習結束時,須全部歸還。
  13. 必須在督導之指導下處理個案,不得擅自做決定。
  14. 對實習之問題應直接請教督導,必要時再由督導安排與其他有關人員討論。
  15. 所有記錄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並和督導討論之。
  16. 不得收受患者或家屬任何餽贈。
  17. 實習結束後對於實習中所做的個案資料負保密之責。
  18. 若未能遵照要求,本部門得與校方聯絡,視情況決定是否中止該生之實習。

(十二)實習作業要求及成果發表:

  1. 個案記錄3-5個(督導視實習生實習狀況決定)
  2. 接案過程記錄1篇(實習生與個案會談的逐字稿紀錄)
  3. 觀察記錄1篇(實習生觀察督導接案過程的觀察紀錄)
  4. 臨床期刊報告1篇(需口頭報告,報告期刊需經督導同意)
  5. 個案報告1篇(需口頭報告,報告個案需經督導同意)包括:基本資料、家庭結構、社會心理評估、治療計畫、主要問題、處置計畫與處遇、結論。
  6. 方案或團體計畫書與執行
  7. 實習週誌共八篇,包括時間、地點、實習內容、心得感想等。
  8. 實習總報告一篇(實習結束前有實習總報告之口頭報告):
  • 實習內容描述
  • 實習前之期待與實習成果之評估
  • 社工理論、實務印證情形
  • 對機構組織、運作、功能之認識
  • 對社區資源之了解
  • 專業督導:內容、方式、關係、幫助
  • 對實習課程的建議
  • 自我了解及自我評價
  • 結論

(十三)實習結束一週內將實習總報告及上述資料彙整一本郵寄至本單位備存。

關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