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癮個案服務工作手冊
Taichung Tzu Chi Hospital,
Taichung Tzu Chi Hospital,
資料來源參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國民心理健康促進計畫】、【指定藥癮戒治機構作業要點】、【鴉片類物質成癮替代治療臨床指引】、【二級毒品使用者臨床治療參考指引】、【藥癮治療補助計畫】、【一級戒癮治療計畫契約書及其附件計畫書】、【二級戒癮治療計畫契約書及其附件計畫書】。
物質成癮不僅是疾病問題,更是公共衛生與社會治安的重要課題,因此成癮防治需跨領域、跨專業、跨部門之協力,方能克盡其責。為此,行政院設有「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統籌各中央各部會,合力規劃並落實督導執行毒品防制政策與措施,為有效分工設「防毒監控組」、「拒毒預防組」、「緝毒合作組」、「毒品戒治組」及「國際參與組」等五大分組。心理健康司僅就前揭「毒品戒治組」業務範疇規劃推動:
(一)增加成癮戒治量能及提升服務品質
持續指定藥、酒癮戒治機構及其他辦理成癮防治業務(如替代治療執行機構)之相關機構,增加戒癮治療服務量能,提高藥、酒癮戒治服務之可近性及便捷性;並透過藥、酒癮戒治機構評核作業,監測並提升成癮戒治服務品質。
(二)建置成癮戒治服務網絡
1、責成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充實轄區內之藥、酒癮戒治資源,推動藥、酒癮防治業務,包括辦理民眾衛教宣導、提供藥、酒癮諮詢及轉介服務、輔導醫療機構及獎勵民間團體投入成癮防治業務,強化戒癮服務方案,提升服務量能。
2、透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醫政業務考核機制,督促醫療機構參與藥、酒癮戒治之服務網絡,並結合司法、檢察、警政機關、各級學校、民間公益及宗教團體(機構)等,建立區域成癮戒治服務網絡,以提供民眾整體性及連續性成癮戒治服務。
(三)強化社區支持網絡,獎勵民間戒治機構
民間戒治機構之特殊性及多元性,可協助成癮個案回歸社會,藉由獎補助民間團體、機構推動成癮戒治服務,並參與戒治網絡,以增加藥、酒癮等戒治服務之執行量能。
(四)強化法務部所屬戒治所之藥癮戒治成效
持續與法務部合作,協助法務部所屬戒治所規劃醫療戒治服務,強化戒治成效,降低毒品再犯率。
(五)各縣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透過與地檢署觀護人室、更生保護會、相關機構團體與醫療機構之聯繫合作,建立追蹤輔導體系,以減少藥癮者復發機率。
鑒於上述業務範疇規劃精進藥癮戒治服務,院方依指定藥癮戒治機構作業要點配合執行辦理成癮防治業務:
以期增進國內一、二級毒品使用者接受醫療協助的可行性,降低或抑制個案違法施用毒品,減少攝取有害藥物,降低犯罪活動,能夠於社區繼續維持和獲得支持性社交網絡,進而穩定或維持個案有效的健康生活型態。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藥癮戒治醫院,應設置有受過藥癮治療相關訓練之團隊,包括:
(一) 一、二級級鴉片類追蹤管理機制,包括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復健治療、毒品檢驗或其他可避免病情惡化或提升預防復發能力之措施,提供:
特別需求的鴉片類個案:
(二) 基本治療內容:
初診評估:
複診評估 :
看診評估,提供個別性診察及治療模式。
一、方案預算來源包括公務預算、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下稱菸防基金)及毒品防制基金(下稱毒防基金)。
本方案經費若經立法院刪減、刪除或凍結,不能如期動支,衛生福利部得調整經費,或延後或終止支付。為維護個案權益,個案接受本方案之補助,應請其簽署治療及相關資料蒐集同意書(成癮治療知情同意書),並具結表示未有重複請領補助或遭取消補助資格等情事。
二、藥癮弱勢族群戒治就醫補助申請:
★ 個案管理師 (平日,避開12:00~13:30時段):分機3558
★ 替療服藥區 (假日、服藥時段):分機2198
★ 身心醫學科 (平日日間門診時段):分機2194
市內電話或手機,請撥打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請請您,幫幫我)。
網路服務24小時求助E點通:http://antidrug.moj.gov.tw/sp-helpmail-1.html提出諮詢問題。